產品名稱: 1,3-丁二烯 C4H6
其他名稱: 二乙烯、丁間二烯、乙烯基乙烯;Biethylene、Erythrene、Vinylethylene、1,3-Butadiene.
分子式: H2CCHCHCH2
產品純度:99.9%
包裝說明: 1、2、4、8L碳鋼瓶或鋁合金鋼瓶
產品說明: 1,3-丁二烯在常溫常壓下為略帶芳香味的無色易燃氣體。有麻醉性,特別刺激粘膜。比空氣重,易集于地面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易液化,不溶于水,可溶于丙酮、苯等有機溶劑中。爆炸極限2.16%~11.5%(體積分數),沸點為-4.4℃,液態相對密度0.62。丁二烯具有共軛雙鍵,化學性質活潑,易聚合,在貯運過程中為防止自聚,在生產中應加入阻聚劑(TBC),并可發生多種取代、加成、氧化反應。丁二烯與氧作用,易生成過氧化物,該物易自燃和爆炸。主要應用于實驗室或合成橡膠和塑料工業、生產樹脂。
注意事項: 瓶裝氣體產品為高壓充裝氣體,使用時應經減壓降壓后方可使用。包裝的氣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,凡到期的氣瓶必須送往有部門進行安全檢驗,方能繼續使用。每瓶氣體在使用到尾氣時,應保留瓶內余壓在0.5MPa,最小不得低于0.25MPa余壓,應將瓶閥關閉,以保證氣體質量和使用安全。瓶裝氣體產品在運輸儲存、使用時都應分類堆放,嚴禁可燃氣體與助燃氣體堆放在一起,不準靠近明火和熱源,應做到勿近火、勿沾油臘、勿爆曬、勿重拋、勿撞擊,嚴禁在氣瓶身上進行引弧或電弧,嚴禁野蠻裝卸。該產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應執行《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》和《使用壓力容器的安全規則》。該產品可采用槽車運輸,槽車必須專用,或洗滌置換后其微量雜質達到產品標準規定。該產品的運輸貯存容器屬于第三類壓力容器,除執行《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督暫行條例》和GB10478外,還應執行HG5—1472—82的有關規定。根據鐵道部頒發的《危險品貨物運輸規則》,本產品屬于危險貨物第三類甲級易燃品。